2011年10月11日 星期二

桃園縣「100年度農村再生總體計畫」說明會(10月20日)



說明會辦理目的
依據農村再生條例第 8 條:「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徵詢轄內鄉(鎮、市)公所意見,就轄區之農村再生擬訂農村再生總體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前項農村再生總體計畫之擬訂,應辦理公開閱覽,必要時得舉行聽證會。」
本計畫擬於辦理公開展覽期間,假桃園縣政府及平鎮市農會舉行各一場說明會,邀請各社區居民、地方政府及熱心農村事務人士參與,以宣達本計畫之願景與農村社區發展方向,提示農村社區提出農村再生計畫之發展方向,並且藉由說明會,廣納各方意見,使本計畫內容更臻完善。

說明會時間、地點
謹於中華民國100年10月20日召開說明會(計2場次;上午假平鎮市農會舉行地址:平鎮市南東路2號,下午假桃園縣政府舉行地址: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1.請於100年10月14日前回傳報名表。
(電子信箱 onosakura@hotmail.com;傳真報名:(06)295-1608
報名後洽詢確認電話(06)295-1611碩城鄉規劃設計顧問有限公司李小姐
2.為符環保理想,敬請參加者攜帶飲水杯具。
3.為維禮儀,會後提供膳食及精美宣導紀念品。

※計劃書與報名表請至志工桃園網站下載※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