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7日 星期三

「志氣飛揚‧桃園縣青少年圓夢計畫」



『志』氣飛揚--桃園縣青少年圓夢計畫
※相關附件表單請至志工「桃園網站」下載※

壹.前言
有夢就要勇敢大聲說出來!青少年是社會進步的原動力,國家社會未來希望之所繫。在多元文化衝擊、世界地球圈的現代,相信有理想、有想法、有創意的青少年們才是志願服務的主角!
如同香港「紅羽毛運動」--皇仁學生會二O一一憲章修改運動是由學生會代表大聲說出期望並透過網絡力量實踐;非洲「河馬水輥」發明於1991年,最初是由二名欲改善非洲取水不易現況而展開行動者所推動,透過此發明改善非洲地區取水不易且易造成水資源浪費之情況。這些都是透過單一個人小小的服務願望,改善社會、環境資源使用情況或文化、政策推展情況的例子。
志氣飛揚圓夢計畫提供20歲以下青少年大聲說出想法的機會,在志願服務法推動已十年的今天,讓桃園的每個孩子都有機會想像他們能為桃園做什麼並付諸實現,結合青少年創意及志願服務理念,擴大青少年志願服務類型與方向,透過青少年的視野來推展社會公益,讓青少年透過服務來圓夢,為桃園縣注入新活力。

貳.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參.申請期程:即日起至9月30日下午17時止

肆.執行期程:計畫審查錄取後至100年11月30日止

伍.申請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一項即可):
一.凡設籍桃園縣或就讀桃園縣境內20歲以下具創意、有想法、有理念擬藉由個人力量改善社會之個人,其發想服務內容須對社會公益富有正面價值及意義。以學校或民間社團單位為提案單位。
二.凡設籍桃園縣或就讀桃園縣境內20歲以下青年所組成之有夢想、有具體目標、有創新思維擬達成,其推展活動內容須對社會公益富有正面價值及意義之團體。以學校或民間社團單位為提案單位。
陸.申請方式:
一、檢附相關申請文件,於活動申請期限內送府審核
二、應備文件:
(一)公函
(二)擬訂『志』氣飛揚圓夢計畫(內容應含:計畫名稱、計畫由來、目的、活動時間、地點、活動內容、流程、實施方式、預期效益、經費概算…等)
(三)立案證書影本
(四)理事長當選證明書影本
(五)組織章程影本
(六)存摺封面影本
(七)補助經費切結書(附件一)
(八)機構及學校可免附(3)-(6)表件,活動計畫須經學校課外活度總認章
(九)將上述文件製作7份,於100年6月24日前掛號(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桃園縣政府社會局社會發展科(桃園縣縣府路一號四樓),如於一週後未接到確認,請來電確認。

柒.審核機制:由桃園縣政府社會局依審核標準審核。

捌.審核標準:
一.圓夢性:計畫由來與目的極富意義,其透過行動來完成夢想。
二.公益性:計畫內容符合社會公益,以促進社會大眾福祉為最終目標。
三.迫切性:計畫內容極富迫切性,為社會上缺乏資源或關注之議題,但可透過計畫之執行而得到立即的改善。
四.創意性:計畫內容具有創意、能提供創新服務。
五.影響性:計畫執行完畢後能起引起社會大眾對計畫所提出之想法、作為產生共鳴及迴響。
六.回饋性:計畫有可行的成效評估,且對社會公益有持續性影響。
七.合理性:計畫內容合理且在期限內能夠執行。
八.回饋機制:入選之個人或團體於年底前執行完畢,並配合參加由桃園縣政府辦理的成果展。

玖.輔導機制:
一.桃園縣政府社會局:主要任務為輔導與協助青少年與學校、服務地區間互助情況,並給予經費補助及受理核銷相關事項。
二.桃園縣社區暨志願服務聯合推廣中心:主要負責輔導、協助及督導青少年計畫書撰寫、方案執行等相關事項。
三.提案單位:確實追蹤、輔導、陪伴青少年執行方案,並於方案執行中扮演全程輔導、資源連結角色。

壹拾.補助金額:
每案補助金額以2萬為原則,依各案實際推展內容酌以增加補助金額,惟每案上限不得超過5萬。

壹拾壹.經費請撥及核銷:
受補助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辦理結案,備函檢附成果報告書四冊、存摺封面影本與相關核銷文件郵寄至本府辦理結案請款。

壹拾貳.補助成效考核:
一.完成服務成果報告之績優服務團隊,將於本府辦理志願服務聯繫會報予以表揚,以擴大經驗交流與觀摩效益。
二.提案單位應確實督導執行情況,若執行成效不佳者,除函請加強改善外,並錄案列入爾後申請案不予補助或減列補助款之依據。
三.受補助單位應確實按計畫書及經費預算執行,其有改變服務必要者,應事先函知本府。凡經發現有未確實依計畫執行或相關文件資料有偽造、不實等情事,除追繳補助款項外,日後不再受理補助申請,申請單位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壹拾參.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所提計畫案如已獲教育部、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或本府其他局室專案經費補助者,申請項目不得重複(核銷時應檢附補助單位之核定函影本及核定表)。
二.活動場地及活動設計應注意安全性,活動期間應一律投保傷害保險或公共意外責任險。
三.活動各式文宣、場地佈置或相關活動手冊等文件應將本府列為指導單位。

壹拾肆.經費來源:
本要點所需經費由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 社政業務─社會行政工作─捐助、補助與獎助─捐助私校及團體(5)--推動創新青少年參與社區服務計畫項下編列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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